二甲雙胍緩釋片人體生物等效性試驗方案
1.實驗藥品
受試制劑:二甲雙胍緩釋片,由XXX公司研制,500mg/片;
參比制劑:二甲雙胍緩釋片,由Bristol-Myers Squibb Company生產,產地為美國,商品名:格華止(Glucophage XR),500mg/片。
2.受試者選擇
選擇健康男性女性自愿受試者,入選的單一性別受試者例數約占總例數的1/2(不低于總例數的1/3),年齡在18周歲以上,體重在60kg至80kg,身高在160cm至180cm。
3.受試者例數的確定
經對數轉換進行等效性分析:
設θ=μT/μR,此時生物等效性區間為(0.8,1.25)。這時有:
當1<θ<1.25時,n≥[t(α,2n-2)+t(β/2,2n-2)]2[CV/(ln1.25-lnθ)]2;
當0.8<θ<1時,n≥[t(α,2n-2)+t(β/2,2n-2)]2[CV/(lnθ-ln0.8)]2;
α為顯著性水平,取α=0.05(5%);1-β為把握度,定為80%,即β取20%,CV為兩制劑等效性檢驗中檢測指標的變異性,θ為差別。
根據文獻查閱的二甲雙胍片的個體內變異系數為23%左右。設差別(θ)為5%,根據上述公式,計算出受試者例數應為28例左右。
建議先進行預試驗,正式實驗例數按照預實驗結果確定。
4.實驗設計
本試驗分為預試驗和正式試驗兩個階段。
4.1 預實驗
12名受試者男女各半,按性別和體重隨機分為A、B兩組,進行空腹生物等效性試驗。本試驗采用單劑量、雙周期、雙制劑、雙順序交叉試驗設計,兩周期間的清洗期為1周。受試者每周期早晨空腹口服受試制劑或參比制劑1片(規格為1 g),給藥順序見表1。
4.2 正式實驗
受試者按性別和體重隨機分為A、B、C、D四組,其中A、B組進行空腹生物等效性試驗,C、D組進行餐后生物等效性試驗。本試驗采用單劑量、雙周期、雙制劑、雙順序交叉試驗設計,兩周期間的清洗期為1周。
空腹生物等效性試驗:受試者每周期早晨空腹口服受試制劑或參比制劑1片(規格為1 g),給藥順序見表2。
餐后生物等效性試驗:試驗前夜至少空腹10小時。受試者試驗當日給藥前30分鐘時開始進食標準餐,并在30分鐘內用餐完畢,在開始進餐后30分鐘時準時服用受試制劑或參比制劑1片(規格為1 g),給藥順序見表2。
5.試驗過程
5.1試驗前的準備
試驗前應向受試者說明試驗的利弊和風險,獲得受試者的知情同意。研究人員應詢問受試者的既往病史、藥物過敏史和實物過敏史,然后對受試者進行體檢和實驗室檢查。
受試者于兩周期試驗前一日入住臨床試驗機構的病房,應保證試驗前禁食10小時以上。
5.2試驗中的服藥方法
試驗當日,空腹試驗組受試者(A、B組)于早7時空腹條件下分別口服受試制劑或參比制劑1片(規格為1 g),用240 mL溫開水送服。餐后試驗組受試者(C、D組)于早7時開始進食標準餐,并在30分鐘內用餐完畢,在開始進餐后30分鐘時準時口服受試制劑或參比制劑1片(規格為1 g),用240 mL溫開水送服。給藥后檢查口腔和盛藥容器,以確保藥物被正確服用。
注:該藥物給藥后4 h內,應給予240 mL 20%的葡萄糖水溶液。分4次輸注,每次60 mL,15 min內輸完。
5.3清洗期的確定
根據指導原則,試驗周期之間的清洗期應為待測物7倍半衰期以上,制定出本試驗兩周期間的清洗期為1周。
5.4試驗后的體檢
試驗結束后當天分別進行全面的體格檢查、實驗室檢查及ECG檢查,異常者需7日內進行隨訪。
5.5采血點的設定
每周期服藥前(給藥前1小時內)和服藥后1.0、2.0、2.5、3.0、3.5、4.0、4.5、5.0、5.5、6.0、6.5、7.0、8.0、10.0、12.0、15.0、24.0、36.0、48.0、和60.0小時靜脈采血4mL/人,置肝素化離心試管中,混勻。
5.6血液樣品的處理
采集的血液樣品立即離心(3000 rpm,10 min),分離血漿,分裝兩管,-20C ~-80C保存備測,其中一份備測,一份待備份。樣品從采集至放入冰箱不得超過2小時。
5.7數據處理及統計分析
需提供的藥代動力學相關信息:AUC0-t、AUC0-∞、Cmax幾何均值、算術均值、幾何均值比值及其90%置信區間(CI)等。不應基于統計分析結果,或者單純的藥動學理由剔除數據。
置信區間的數值要保留足夠的有效位數。生物等效的標準:置信區間的數值應不得低于80.00%,且不超過125.00%。
5.8試驗期間的飲食管理
受試者試驗前晚上進統一清淡飲食,然后禁食10小時,不禁水過夜。試驗當日,受試者服藥后4、10小時統一進清淡飲食。服藥2小時后方可飲水,但飲水量不得超過3 L/24 h。試驗期間,受試者禁止吸煙及喝茶、咖啡、含咖啡因飲料和柚子汁。
5.9合并用藥
本次試驗前兩周以及試驗期間禁止使用任何其他藥物;所有已經使用的合并藥物(化學名和/或商品名)均需記錄在病例報告表上。
5.10血漿樣品的運送
每批試驗結束后,血漿在冷凍條件下(干冰保存),-70°C以下冷凍保存至分析測試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