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精神病學會(APA)出版的《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》(DSM)中列出的標準是醫生、精神健康專業人士、及其他臨床執業醫師用于診斷ADHD的指南。DSM的最新版本為DSM-5。
1.與所有DSM-5的診斷一樣,應首先排除其他疾病--其可能為癥狀表現的真正病因。DSM-5根據特定癥狀的存在與否,確定了ADHD的3個亞型:注意缺陷型,多動-沖動型,及混合型。
2.由于每個人都曾經呈現出這些行為征象,因而用于確定一個人是否患有ADHD的指南是非常明確的。被診斷為ADHD,兒童必須分別或同時具備以下DSM-5分類中列出的9個特征中的6個或以上,青少年或******必須至少具備9個特征中的5個。
3.在兒童和青少年中,與其他兒童和同齡人相比癥狀必須更頻繁或更嚴重。在******中,癥狀必須影響日常生活功能且從青春期持續至今。
4.此外,這些行為必須至少在兩個生活領域造成顯著困難,如家庭,社交場合,學?;蚬ぷ髦?。癥狀必須至少持續存在6個月。
以下為3個主要亞型的癥狀標準:
ADHD-以注意缺陷為主導的表現:
1.常常不能注意細節或犯粗心的錯誤
2.難以維持注意力
3.不能注意傾聽
4.遵從指令困難
5.組織能力受損
6.逃避或討厭那些需要持久精力的任務
7.丟東西
8.容易分心
9.在日?;顒又腥菀淄?/span>
ADHD-以多動/沖動為主導的表現:
1.手腳動個不停,或在座位上扭來扭去
2.難以持續就座
3.兒童過度跑跳,******極度坐立不安
4.難以安靜地參加活動
5.不停活動像被馬達驅使,******常常感覺內部如有馬達驅使
6.講話過多
7.提問未完成時答案即脫口而出
8.不能排隊或按序等候
9.打斷或干擾別人
ADHD-混合表現:
同時符合注意缺陷和多動/沖動的標準
由于ADHD對個體的影響程度各異,DSM-5要求診斷疾病的專業人員闡明受影響個體疾病的嚴重度,臨床醫生可以在DSM-5的標準下以輕、中、重度對ADHD癥狀的嚴重程度進行劃分:
輕度:超出診斷要求的癥狀數量很少,且在家庭、社交場合、學校或工作中所致損害輕微。
中度:呈現的癥狀或損害處于輕度和重度之間。
重度:出現的癥狀數量很多,超出診斷要求所需,多個癥狀特別嚴重,或癥狀在家庭、學校、工作或社交場合中造成極為嚴重的個體損害。
同樣重要的是,要注意到ADHD的嚴重程度和癥狀表現在一個人的一生中可以發生改變。這包括ADHD可部分緩解的可能***,此類情況如若發生,在過去的6個月中,之前符合所有診斷標準的個體在做出診斷時,所需的癥狀數量可少于初診數量。